博主『小』狼:這是本一年多前(二〇一七年年頭)讀完的書,卻一直沒有動筆寫下書評。藉口很多——沒有時間、沒有動力、不在狀態中等等,等到這個連假,總算有心情補上。當然,現在只能憑記憶來寫了。 😅


自殺的權利 Fatal Freedom: The Ethics and Politics of Suicide
絕版書,已找不到清晰的書封圖片。(上圖來自百度百科

自殺,是種人類慣有的行爲。古今中外,總有人因爲某些理由主動結束自己的生命。但是,在主流的社會價值觀裏,自殺卻被認爲是一件『錯事』。

於是,把自殺比作犯罪也不會奇怪了。自殺也是殺害一條人命,所以自殺等於謀殺,協助自殺者是謀殺的共犯。所以,給予自殺(未遂)者的最高刑罰是死刑。

聽起來可笑,但確實曾經發生,如在俄羅斯帝國時期,就會對自殺未遂者行吊刑。實際上,目前在馬來西亞,企圖自殺仍是一項刑事罪,只不過當然並非死罪,最高可判一年監禁『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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