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押死牢三十年,終重見天日——Anthony Ray Hilton《The Sun Does Shine》
安東尼.雷.希頓 (Anthony Ray Hilton) 是來自美國阿拉巴馬州的一名黑人。一九八五年的某一天,他突然被刑警逮捕,被指犯下三起劫殺案。檢察方無視了希頓的不在場證明,甚至不惜捏造證據,於是希頓被定罪、被判處死刑。
其後,希頓一直被監禁在牢獄的死囚區里,在不斷的嘗試上訴失敗後,終於在三十年後才得以翻案並獲得釋放。
這不過是個人近年來讀過的第二本冤獄案死囚的回憶錄(上一本讀過是《冤獄人生:達米恩的死囚紀事》,有機會再談),但已經不訝異冤獄案發生的頻率比想象中的更多了。不論如何,如希頓所說,這不應該是我們因此習慣和麻木 ("get used to it") 的事。
【以下有雷⚡⚡⚡,慎入】
安東尼.雷.希頓生於種族主義濃厚的美國南部。一九六〇——七〇那個年代,走在路上的有色人種隨時可能被攻擊、黑人教堂被3K黨(一個白人至上主義的恐怖組織)爆破。小時候的希頓和他的家人朋友們總是活在擔驚受怕的日子裏。但是在慈愛的母親教養下,他還是成爲一個不被仇恨矇蔽、正直、有堅定信仰的人。
在一九八五年,希頓二十九歲那年。阿拉巴馬州伯明翰發生了多起餐廳被搶劫、經理被槍殺的案件。因爲被誣衊,希頓作爲首要嫌犯被逮捕與提控。
你一定會被定罪的,因爲:你是個黑人、被殺的是白人、你將要面對的檢察官、法官、和陪審員都是白人。
檢察方無視了希頓在案發當時在其它地方工作的不在場證明,不採信希頓通過的測謊檢測,謊稱經測子彈是由在希頓母親家找到的槍支發射的,爲了將希頓定罪,無所不用其極。
由於子彈是唯一實質的證據,希頓只能寄託於聘請彈道專家測試來推翻檢察方的說辭。但不適任的辯方律師卻因爲得到的撥款不足,只請來一位只有單眼視力、甚至不懂操作測試器材的「磚家」。於是測試結果當然不被採信,希頓就這樣被定罪,投入死牢中。
希頓在狹窄、暗無天日的死牢裏過活。期間也忿恨、無助、失落過。但是有天突然領悟到,即使在死牢裏失去了人身自由,但他還有選擇要用什麼心態來過日子的自由。希頓利用他的幽默和智慧給死牢裏帶來了生氣,他爭取到成立一個讀書會,把閱讀的樂趣帶給死囚。他認識了一個因爲殺死黑人小孩而被判刑的原3K黨人亨利 (Henry),把愛帶回他心中,甚至與他成爲好友。
每次母親來探訪都問:「我的寶貝,他們什麼時候讓你回家?」
我都答:「快了,媽媽。我一定會回家的。」
另一方面,對法院提起的上訴不斷被駁回。直到司法平等倡議組織 (Equal Justice Initiative, EJI) 的首席律師布萊恩.史蒂文森 (Bryan Stevenson) 親自接手爲止,已經過了十五個年頭。而史蒂文森又與希頓一同努力了另十五個年頭。
由於阿拉巴馬州法院不願承認錯誤,希頓把證明清白的最後希望押在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拥有訴訟的最高審判權,如果上訴再被駁回,就再也沒有機會了)。幸運的,美國最高法院接受上訴,勒令翻案。阿拉巴馬州法院只好稱證物(子彈)損壞無法測試,因此無法證明子彈是由希頓射出(潛臺詞是也無法證明不是由希頓射出,其後也以此爲由拒絕賠償),取消所有對希頓的控狀。
希頓終於於二〇一五年獲得釋放、重見天日,至於一直等着兒子回家的母親已經看不到了。希頓的母親早於二〇〇二年因病去世。
希頓之後在各地演講,除了講述自己的遭遇,更要探討阿拉巴馬州司法制度的弊端下,有色人種和窮人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
讀完這本書,覺得五味雜陳。裏面可以討論的課題很多——種族歧視、司法不公、愛和信仰等,還有日漸被關注的死刑課題。阿拉巴馬州的司法制度使得法官傾向判決死刑,這使得阿拉巴馬州成爲美國處死犯人第二多的州。但是,在統計上每十名死刑犯就有一名是無辜的。希頓說他並不反對刑罰,但不能接受把像他一樣無辜的人送上刑台。
如果有一款客機每十次飛行就有一次會失事,那麼我們會將之停飛,直到找出事故原因和解決方案。那麼事關人命時我們爲什麼又沒這麼做呢?
對此我抱相同意見,本身雖不是死刑的反對者,但也瞭解到死刑的一大問題是不可逆性,即使後來發現是錯判,已被處死的人也活不過來了。但是更根本的問題也許還是在於司法和刑事的制度,以希頓爲例,即使平反,他也白白搭上三十年的歲月了,「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 (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如何在一開始就避免冤案的發生是不是更爲關鍵呢?
延伸閱讀:關於阿拉巴馬州的「保守」(知乎,簡體中文)
The Sun Does Shine: How I Found Life and Freedom on Death Row
作者:(美)Anthony Ray Hilton, Lara Love Hardin
出版:Rider
語文:英文
ISBN:9781846045738
頁數:255頁
出版年份: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