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司法人權的議論——費迪南·馮·席拉赫《可侵犯的尊嚴》
說起費迪南·馮·席拉赫,這位論『罪』的德國律師,不得不順帶提起他為一個納粹戰犯的孫子。也許因為這個身分,他選擇了這個職業、探討罪責;也許不——在他的文章裡提到,他不認得他的祖父、無法問他的祖父、也不了解他的祖父;童年與祖父的記憶已久遠,也對所謂納粹戰犯的孫子這樣的身分完全沒有自覺,直到十二歲那年他才第一次在歷史課本裡知道祖父做了什麼。
繼《罪行》、《罪咎》兩部故事集、及小說《誰無罪》出版後,這本《可侵犯的尊嚴》收錄了十三篇馮·席拉赫在《明鏡週刊》 (Der Spiegel) 發布的文章,是這位克萊斯特文學獎得主的第一部散文集。
德國基本法第一句『人之尊嚴不得侵犯』,這裡的『尊嚴』要指人權、以及作者不止一次使用的『自由』這個詞眼。
在第一篇〈人之尊嚴常被侵犯〉裡,馮·席拉赫即解釋了在德國憲法裡所謂的『尊嚴』是什麼,那是絕對不允許將人變成國家行為的純粹客體——人人價值平等,只要是人,就不能被其他人隨意決定命運;然而現實中的司法並不完全如此。他舉例了美國關閉戰犯的關塔那摩灣監獄、德國刑法學家提出的『敵人刑法』、以及以防恐為由對公民的通訊監視等等,都是輕易侵犯人權的法治,政府蓄意的違反人權法。
在書內的幾篇文章裡,作者主要以德國司法界裡的案例和現象等提出他的觀點,其中可以看到他對人權的極度重視(亦或許是收錄文章時的篩選)。如在〈必要時制訂一條法律〉裡,作者寫的是德國的女權現象,以及為憲法法院有了一位女權人士法官蘇珊娜·貝爾 (Susanne Baer) 而欣喜。
在〈被遺忘的橡皮靴〉裡則解釋德國的『保安式監禁』——在被認定為危險人物的犯人正常服刑期滿後,仍可在這條法令下被繼續監禁;果不其然,這樣的處置被歐洲人權法院判決為違反人權。作者最後說找到更好的方法去處置這些犯人是必要的,『這是我們對那些兇手的責任,也是我們對自己的責任』。
個人有所思的要數〈把訴訟過程當成懲罰〉裡提到的,在法治世界裡的『無罪推定原則』——一個人在被判決有罪前,都是無罪的。然而,公眾總是不這麼認為的,一個人只要涉嫌某個罪狀,一切就似乎已經被證明了,名譽被毀、受盡恥辱。
雖然作者提到的是司法界對媒體的消息提供與當事人的隱私之間的權衡,但對我來說卻是提醒了往往對某件事的蓋棺定論,也許會很深地傷害那位當事人;尤其在這個資訊時代,人們更容易通過網絡散播與接收消息,這傷害的程度一定會更大更深。而在日常與人相處和交流,有時因為某事會合理地懷疑一個人,但絕不該忘記無罪推定原則——因為我希望人們可以這樣對我,而我也要努力做到這一點。
作者在文章裡極多提到的是德國司法界裡的案例,然而並不影響閱讀;即使對事件與人物一無所知,也可以從文章或註釋中了解。個人對全書的看法是:在這本書收錄的文章裡並沒有展示特別高深的哲理思想(畢竟原來是刊登於新聞週刊,面向廣眾的文章),如果抱有太大期望,以為像《罪行》一樣能夠很大程度地引發思考,可以要失望了;但可以看到的是作者對司法必須要維護人權這一點的堅信不移,我想表露這觀點就是這本書的目的了。
如果我們為了得到安全而放棄自由,最終我們兩者都會失去。」
——班傑明·富蘭克林
可侵犯的尊嚴:一位德國律師對罪行的13個提問
Die Würde ist antastbar
作者: | [德]費迪南·馮·席拉赫 (Ferdinand von Schirach) |
出版社: | 先覺 |
出版日期: | 2016年3月1日 |
語言: | 繁體中文 |
ISBN-13: | 9789861342726 |